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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8-2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:

 根据《2018年在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说明》,本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一、发放对象

 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:

 1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(贷款需尚未结清);

 2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 3、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;

 4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 5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 6、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。

 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,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,不可重复申报。

 二、补贴标准

 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

 三、申请材料

 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图片,每个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建文件夹

 1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;

 2、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复印件(标明开户行、卡号、姓名);

 3、高校毕业生(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、残疾毕业生、助学贷款、特困人员)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(附件);

 4、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,即: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(当年入账复印件);

 5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;

 6、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;

 7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;

 8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认定后的,可直接申报;

 9、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》复印件。

 四、工作要求

 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明确任务,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;

 2、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,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,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,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;

 3、采取院校两级公示制度,公示期不少于三天,各学院于5月2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联系人:邓天开   

邮箱:dlxszz@nefu.edu.cn

联系电话:82191148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2018年5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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